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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49,358万元,净利润:1,534万元,总资产:198,251万元,净资产:77,774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十八)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杨良生。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含纯水、废水、废气、废固处理工程)、实验室工程、动物房工程、特气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射线防护及防辐射工程、屏蔽工程、自控系统工程、物流传输系统工程、净化工程(含医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维修、保养;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3级);压力管道的安装(GC2级);压力容器的安装、维修(1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类四级(限变电、电缆)、承修类四级(限变电、电缆);医疗器械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防火调节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空调设备附件、电动工具、建筑五金、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加工、组装;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住宿;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无锡市具区路88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550,000万元,净利润:62,894万元,总资产:1,366,606万元,净资产:212,278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十九)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郑剑平。

  (2)注册资本:37,000万元。

  (3)主营业务: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华电路1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34,988万元,净利润:352万元,总资产:261,187万元,净资产:173,319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万林。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磁性材料及元器件、电子产品、微波器件、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新港开发区兴建路28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3,147万元,净利润:86万元,总资产:8,128万元,净资产:1,177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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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深圳市中电熊猫磁通电子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罗中心。

  注册资本:1,8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变压器、电感及导光板的开发及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相关材料的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变压器、电感及导光板的生产。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合水口文阁路中裕绿色高新产业园A栋4-5楼。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5,726万元,净利润:71万元,总资产:3,459万元,净资产:1,213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二)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跃进。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移动通信、数字通信、网络通信的系统及产品和相关高科技产品及其工程成套设备并提供服务;网络数字通信软件开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1号16号楼。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6,708万元,净利润:1,215万元,总资产:30,053万元,净资产:17,688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三)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长江。

  (2)注册资本:70,000万元。

  (3)主营业务:雷达、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门窗、日用百货、冷暖设备、环保设备、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维修、技术服务;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维修;汽车租赁;自有房产租赁;网络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提供劳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道理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南京市新港开发区恒谊路9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58,351万元,净利润:-96,512万元,总资产:370,633万元,净资产:72,158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四)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肖迪。

  (2)注册资本:24,416万元。

  (3)主营业务:光纤传感器的技术、通信技术、电源设备、电子技术研发;光纤传感器、光纤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限分支机构);电子器件制造(限分支机构);电源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电源设备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传感器生产(限分支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WPS office的电脑版的下载网站怎么找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4)住所: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076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8,749万元,净利润:872万元,总资产:36,687万元,净资产:24,693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五)中国电子器材华东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伟明。

  (2)注册资本:1,509万元。

  (3)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电工电器,仪表机电,五金工具,办公用品,纺织原料(除棉花),电话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展览展示,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上海市江西中路170号二楼。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528万元,净利润:815万元,总资产:18,771万元,净资产:14,369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六)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谭升海。

  (2)注册资本:29,498万元。

  (3)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军用电子产品、民用电子信息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视电声产品、电子器件、其它电子产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系统集成和图形工程业务、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及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以上范围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船用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视频监视设备的制造、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以上范围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销售和租赁;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工模具、机械零件的加工及表面处理;日用电子器具维修,电子产品技术咨询,电子信息网络设计与技术服务,机电产品(汽车除外)及家用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广西省桂林市长海路3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90,445万元,净利润:1,436万元,总资产:153,624万元,净资产:52,400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七)中国电子器材华北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佟晓枫。

  (2)注册资本:116万元。

  (3)主营业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5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490万元,净利润:143万元,总资产:10,326万元,净资产:6,383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八)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杜雨田。

  (2)注册资本:32,000万元。

  (3)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实业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赤岗大道66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41,587万元,净利润:40,647万元,总资产:245,159万元,净资产:83,146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十九)中电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田晔。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设备的研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其他居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99号。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4,506万元,净利润:595万元,总资产:12,151万元,净资产:4,944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三十)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牛明。

  (2)注册资本:23,500万元。

  (3)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设备研发生产;通信设备、计算机与软件及辅助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整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信终端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潜水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计算机零部件、计算机外围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信息安全设备、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通信系统设备、通信终端设备、潜水装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产品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气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租赁仪器仪表;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鲁疃路5号B栋一层局部及三、四层。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110,429万元,净利润:5,250万元,总资产:76,596万元,净资产:110,429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三十一)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符兴斌。

  (2)注册资本:31,691万元。

  (3)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中国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基地。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599,691万元,净利润:742万元,总资产:398,115万元,净资产:54,804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三十二)武汉中原长江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文杰。

  (2)注册资本:27,447万元。

  (3)主营业务:电源产品及零配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修理;电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武汉汉南经济开发区兴三路

  (5)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52,035万元,净利润:4,405万元,总资产:118,669万元,净资产:47,596万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原材料及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产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4,382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38%;其中与中国振华及其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3,637万元,占比83%,与中国电子及其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745万元,占比17%。

  (二)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4,791.5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42%;其中,向控股股东中国振华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动力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985万元,占比21%;向中国电子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3,806.5万元,占比79%。

  (三)土地、房屋租赁

  公司向中国振华关联方出租厂房及土地,预计交易金额161.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中国振华关联方房屋,预计交易金额2,190.5万元,两项交易金额共计2,352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或招投标中标价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24.38万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65、2018-66、2018-67,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8年12月1日。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84、2019-85、2019-87、2019-88,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9年8月10日。

  2019年8月26日,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公告编号为2019-103,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9年8月27日。

  2019年10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9年10月10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向369名激励对象授予914.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期间,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特定对象的股票期权进行了扣除,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369人调整为36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914.1万份调整为911.1万份。公告编号为2019-113,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9年10月12日。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及2020年分配现金股利的情况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1.82元/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3名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39万份股票期权。公告编号为2021-09,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1年2月2日。

  2021年6月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对标企业中的2户对标企业因与本公司业务差异较大,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将2户企业调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补充纳入3户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较高的同行业企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由17户调整为18户。公告编号为2021-56,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1年6月5日。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1.67元/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12名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37.8万份股票期权。公告编号为2021-69,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1年8月28日。

  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该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1.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35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32.8万份。公告编号为2021-113、2021-114,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第1期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6名激励对象第1期行权后离职,3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期权作废,公司董事会注销24.38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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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24.3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注销系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和激励对象离职所致,注销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4.3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4.3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4.3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六、律师事务所意见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就股权激励计划数量的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的规定,且已履行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律程序,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作用,提高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三条 授权条件: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新业务、非主营业务、高风险事项,以及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四条 授权事项负面清单。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或上级单位决定的事项不可授权,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4.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

  5.制定公司投资方案,决定高风险投资、非主业投资、计划外投资、一定额度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9.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0.制订公司及重要子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3.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工资总额预算 与清算方案等;

  14.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律合规体系,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15.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或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6.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7.批准公司担保事项;

  18.核准公司及子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资质;

  19.董事会认为不应当或不适宜授权的事项;

  20.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授权的基本程序

  第五条 授权形式wps的官网的下载的网站怎么找:董事会按照授权清单事项进行规范授权,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权限划分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授权具体内容。

  第六条 临时性授权:特殊情况下董事会需临时授权时,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七条 行权要求: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决策事项,公司党委不做前置研究讨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人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对董wps电脑版的下载地址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

  第八条 授权要求:授权事项决策后,由授权对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执行,对于执行周期较长的事项,根据授权有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执行完成后,总经理根据授权要求,将执行整体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回避要求: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的,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条 重大变化: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确有需要的,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四章 监督与变更

  第十一条 董事会强化授权监督,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果予以评估。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定期对授权决策方案进行统一变更或根据需要实时变更。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必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收回:

  (一)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菅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二)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四)授权对象人员发生调整;

  (五)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具体要求,或出现其他董事会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可以提前终止。授权对象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有关授权。

  第十四条 发生授权调整或收回时,应当及时拟订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明变更理由、依据,报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一般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意见提出;如确有需要,可以由授权对象提出。

  第十五条 总经理因工作需要,拟进行转授权的,应当向授权主体汇报转授权的具体原因、对象、内容、时限等,经授权主体同意后,履行相关规定程序。授权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终止。对于已转授权的职权,不得再次进行转授。

  第五章 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授权决策方案,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筹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可以列席有关会议。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十八条 授权对象应当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定,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权行事,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授权对象有下列行为,致使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其授权范围内作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定;

  (二)未行使或者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其授权范围作出决策;

  (四)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因未正确执行授权决定事项,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执行部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授权对象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 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权主体的责任不予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二)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三)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四)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调整,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致使产生严重损失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对外捐赠131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国有企业,应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司对外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与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罗拉)的合作关系,增强MOS芯片自主研发能力,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振华科技拟对奥罗拉进行投资。

  振华科技拟以现金形式对奥罗拉进行增资扩股。振华科技增资金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42.7355万元作为奥罗拉新增的注册资本,1,757.26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罗拉注册资本将由167.91万元人民币增至210.6455万元人民币,振华科技持有奥罗拉20.2879%的股权比例。投资主要用于奥罗拉技WPS office的电脑版下载的网站怎么找术研发和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

  2022年4月27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划》规定,此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16FA16-12室。

  3. 注册资本:167.91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万欣。

  5.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日。

  6.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7. 出资情况构成表

  ■

  8.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 奥罗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奥罗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评估情况

  1. 评估机构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2. 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

  3. 评估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4.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奥罗拉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并最后确定评估结论。

  5wps office免费版下载入口在哪. 评估结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奥罗拉经审计后的母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325.5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91.1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34.47万元。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评估值583.39万元,总负债评估值191.1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92.29万元,评估增值257.81万元,增值率191.72%。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经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072.30万元。较审计后被评估单位归属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42.84万元,增值6,929.45万元,增值率4,851.13%。

  6. 评估增值说明:

  本次估值优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奥罗拉属于科研驱动型半导体企业,结合奥罗拉的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公司战略,未来一段时间内仍注重于研发投入。奥罗拉主打产品集中于高可靠领域,存在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验证周期长、定型时间长、起量爬坡慢等特点;同时,正开拓的民用高端产品聚焦于国产替代市场,技术与价格的国际竞争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人力及资本投入较难在短时间内大规模转化为营业收入,在高投入下公司净利润或承压,企业短期盈利规模难以体现其真正创造的价值,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资产评估法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逐项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奥罗拉作为初创期半导体企业,为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及积累的人力资本难以直接体现在公司资产端,以报表为基础进行公司估值,存在低估公司价值的可能性,因此不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奥罗拉。奥罗拉是一家发展相对较快、成长能力相对较强的公司,现阶段对其未来发展业绩予以合理、准确预测的难度较大,相比前两种估值方法,市场法的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公允市场,具有说服力较强、时效性较强的特点。

  三、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 增资规模:1,800万元人民币。

  2. 增资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以奥罗拉全部权益估值7,072.30万元为增资价格计价依据,以现金1,800万元人民币对奥罗拉进行增资,其中,42.7355万元作为奥罗拉新增的注册资本,1,757.26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奥罗拉注册资本将由167.91万元人民币增至210.6455万元人民币,振华科技持有奥罗拉20.2879%股权。本轮增资后,奥罗拉股权比例详见下表。

  ■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增资奥罗拉,深化与奥罗拉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加快振华科技推动后续MOSFET产业化发展,也有利于振华科技掌握先进的关键核心技术,通过定制化的开发生产相关产品,增强相关核心业务竞争力,从而提升振华科技在高端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域的行业地位。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投资所涉及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增资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嘉兴奥罗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说明

  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审计。经审计,中天运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及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级次企业户数为15户,较上年同期减少2户。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吸收合并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建新机电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年11月该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减少建新机电1户。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收购贵州振华新云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吸收合并的议案》,2021年11月该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减少新云科技1户。

  (二)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2018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报告期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分析如下:

  (一)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0,624万元,增长43.20%。主要原因是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企业紧抓下游高可靠客户需求增长的市场机遇,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增长。

  (二)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008万元,增长141.23%,利润总额分板块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利润总额增长主要为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增长,其中:

  1.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增加94,0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高可靠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二是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增加,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7.24个百分点。

  2.信息服务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减少亏损8,9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深圳中院受理了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对深圳通信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深圳通信其他应收款及委托贷款净额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为10,948万元。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实现的经营性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0,4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74,161万元;二是2019年参加中国电子组织的应收账款证券化及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企业,上年同期支付代收的客户回款60,738万元;三是因工资绩效增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6,060万元;四是因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的税费增加,使报告期支付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5,539万元。

  (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加146,9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净资产149,096万元;二是报告期母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增加净资产5,767万元;三是报告期受股票二级市场影响,母公司所持“贵阳银行”“华创阳安”两只股票公允价值下跌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减少1,016万元;四是报告期本公司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减少净资产7,722万元。

  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主要项目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见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分析说明。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比增加38,248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为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销售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长;因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增长,致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22.34个百分点,这是报告期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比增加1,074万元,增长26.86%,主要是应税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增wps官网最新下载入口在哪加2,864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销售业绩完成较好,绩效奖励增长,职工薪酬同比增加1,692万元;二是报告期销售人员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业务经费同比增加689万元。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37,846万元,增长67.28%,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企业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以及绩效奖励增长,报告期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34,701万元;二是报告期部分企业发生办公楼装修费和消防改造费导致修理费同比增加2,029万元。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3,801万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238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报告期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的设定受益成本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比减少145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结转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比增加262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1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中电桑达报告期支付工程尾款调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2,031万元;二是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85万元。

  11.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为2,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计提25,0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法院受理了深圳通信债权人对深圳通信提出的破产申请,本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深圳通信其他应收款及委托贷款净额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948万元;二是报告期企业参考历史数据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3,995万元。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比增加4,922万元,增长54.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根据存货、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380万元,增长163.79%,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子公司振华群英取得处置机器设备收益131万元;二是上年同期子公司振华群英发生临时厂房处置损失227万元。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加421万元,增长103.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同比增加。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241万元,增长63.59%,主要原因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罚款支出等。

  1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比增加103,008万元,增长141.23%,为上述各项变动形成。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比增加13,562万元,增长106.92%,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增长,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14,398万元;二是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836万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0,460万元,变动分析见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分析相关说明。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现金流出21,2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000万元;二是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632万元;三是报告期振华新云收购贵州振华新云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支付投资款1,887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2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型电子元器件板块企业销售回款较好,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054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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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wps office 官方的下载的网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22年度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内,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分析预测了公司所涉及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产品需求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公司所属产业的影响等,在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下编制而成。

  二、基本假设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四)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五)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六)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的基础和范围

  本预算的编制是在公司经营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预算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财务预算范围:2022年度预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全级次企业户数15户。

  四、2022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经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2年度公司主要指标预计:营业收入70亿元,利润总额25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342,374,675.59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68,474,935.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7,491,596.43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77,220,842.70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4,170,494.20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总股本518,13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金额为155,440,085.40元,实施分配后母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888,730,408.80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616版)